教育部文化部财政部关于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的指导意见(2010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文化厅(局)、财政厅(局):
为加强美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审美情趣和艺术素养,自2005年以来,我国实施的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以“走近大师,感受经典,陶冶情操,提高修养”为主题,采取组织国家级艺术院团和优秀地方艺术院团赴高校演出,组建全国普通高校艺术教育专家讲学团赴中西部高校讲学,以及开展全国普通高校和中学普及高雅艺术活动等形式,取得了十分显著的效果,受到了广大学生的热烈欢迎。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推进此项活动的制度化、规范化,加强对活动的监督管理,指导各地区各部门更好地开展此项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 活动宗旨
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通过政府购买文艺院团服务、给大学生提供免费欣赏高雅艺术的形式,旨在引领青年学生提高审美修养,提升精神境界,满足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建设“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优化艺术教育环境;为弘扬民族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奠定基础。
二、 活动原则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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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文物管理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5年)
- “十二五”时期纳税服务工作发展规划(2011年)
- 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扩大试点工作的意见(2010年)
- 行政区划管理条例(2018年)
- 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统计局银保监会证监会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型制造发展的指导意见(2020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2012年)
-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2019年)
-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06年)
-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管理条例(200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