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管理办法(2004年)
- 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管理办法(2021年)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第三批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2021年)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第一批废止和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2020年)
- 关于修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5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0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3年)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第三批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2021年)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第一批废止和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2020年)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取消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材料的决定(2018年)
- 关于修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5年)
- 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管理办法(2022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管理,规范广播电视节目传送秩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是指利用有线方式从事广播电视节目传输和接入服务的活动。
第三条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以下简称广电总局)负责全国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的管理。县级以上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的管理。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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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1999年)
-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2〕第1号(2012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2016年)
- 公安机关鉴定规则(2017年)
- 有线广播电视运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2021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2018年)
- “十五”期间加快发展服务业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2001年)
- 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民委公安部民政部文化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语委中科院社科院关于贯彻实施《通用规范汉字表》的通知(2013年)
- 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与高等学校合作的意见(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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