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2021年)
为了进一步规范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行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司法实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人民法院组织的司法拍卖房产活动,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第二条
人民法院组织司法拍卖房产活动时,发布的拍卖公告载明竞买人必须具备购房资格及其相应法律后果等内容,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
第三条
人民法院在司法拍卖房产成交后、向买受人出具成交裁定书前,应当审核买受人提交的自其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经审核买受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买受人请求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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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2001年)
- 国务院关于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的通知(200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2018年)
-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1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产品侵权案件的受害人能否以产品的商标所有人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的批复(2020年)
- 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发展电子书产业的意见(2010年)
- 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202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任免人员(2006年6月5日)
- 国务院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2017年)
-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20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