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201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中央和国家机关国内差旅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央和国家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中央单位)。
本办法所称中央和国家机关,是指党中央各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
第三条
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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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2016年)
- 戒毒条例(2018年)
-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2012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银行公告2011年第5号(201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货物贸易协议》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2018年)
- 中国银监会关于修改《中国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的决定(2017年)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办法(2020年)
- 文化部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2016年)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审计署关于做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200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59号(200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