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乐园管理规定(200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游乐园管理,保障游乐园安全运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游乐园的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游乐园包括:
(一)在独立地段专以游艺机、游乐设施开展游乐活动的经营性场所;
(二)在公园内设有游艺机、游乐设施的场所。
本规定所称的游艺机和游乐设施是指采用沿轨道运动、回转运动、吊挂回转、场地上(水上)运动、室内定置式运动等方式,承载游人游乐的机械设施组合。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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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废止《游乐园管理规定》的决定(2013年)
-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智利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进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的决定(2014年)
- 全国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2006年)
- 关于2007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2007年)
- 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二号(2001年)
- 进境栽培介质检疫管理办法(1999年)
- 国务院关于2004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2005年)
- 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1994年)
- 银保监会知识产权局版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通知(2019年)
- 税务代保管资金账户管理办法(200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