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业务经营标准(2009年)
为规范人身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市场秩序,保护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业务健康发展,制定本标准。
一、 单证管理
(一)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下简称“意外险”)保单(包括保险凭证,下同)应由保险公司总公司统一设计、统一编码管理。意外险纸质保单应由保险公司总公司或经授权的省级分公司印制。保险公司不得授权保险中介机构或个人印制具有保单性质的保险信息单、保障告知卡等单证。
(二)
保险公司应建立单证管理系统,及时准确记录意外险纸质保单印制、发放、领取、使用、核销、留存等环节的详细信息。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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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2018年)
- 电力市场监管办法(2005年)
-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2009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人员挪用国有资金行为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2000年)
- 人民检察院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技术工作流程(试行)(2006年)
- 国务院关于同意嘉兴秀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更名为嘉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批复(2022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2011年)
- 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2014年)
-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规定(2017年)
-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的决议(198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