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监管职责规定(2025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2023年)
- 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2023年)
-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202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2022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
-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201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2015年)
- 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2014年)
- 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监管职责规定(2025年)
- 关于修改《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监管职责规定》的决定(2022年)
- 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监管职责规定(2022年)
- 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监管职责规定(2015年)
- 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监管职责规定(2022年)
- 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监管职责规定(2025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明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以下简称派出机构)监管职责,完善证券期货基金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依法设立派出机构。派出机构受中国证监会垂直领导,依法以自己的名义履行监管职责,对中国证监会负责。
第三条
中国证监会党委加强对派出机构党委的领导、监督。
派出机构在履行监管职责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资本市场工作的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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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渔业航标管理办法(2008年)
- 人民检察院扣押、冻结款物管理规定(200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金伯利进程证书制度管理规定(2024年)
- 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公布取消部分涉及乡镇(集体)企业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200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亚洲及太平洋经济和社会理事会发展中国家成员国关于贸易谈判的第一协定》项下进口货物原产地的暂行规定(2001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2020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破产企业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应否列入破产财产等问题的批复(2020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2016年)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表彰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2020年)
- 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202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