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监管职责规定(2025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2023年)
- 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2023年)
-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202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2022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
-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201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2015年)
- 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2014年)
- 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监管职责规定(2025年)
- 关于修改《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监管职责规定》的决定(2022年)
- 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监管职责规定(2022年)
- 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监管职责规定(2015年)
- 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监管职责规定(2022年)
- 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监管职责规定(2025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明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以下简称派出机构)监管职责,完善证券期货基金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依法设立派出机构。派出机构受中国证监会垂直领导,依法以自己的名义履行监管职责,对中国证监会负责。
第三条
中国证监会党委加强对派出机构党委的领导、监督。
派出机构在履行监管职责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资本市场工作的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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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出版总署废止第五批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1年)
- 图书、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重大选题备案办法(2019年)
- 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进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2007年)
- 血站管理办法(2017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认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有关问题的解释(2001年)
- 城市公园配套服务项目经营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
- 关于2002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2002年)
- 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2010年)
-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20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