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防备和应急处置管理规定(2018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防备和应急处置管理规定》的决定(2019年)
- 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2018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防备和应急处置管理规定(2018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防备和应急处置管理规定》的决定(2018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防备和应急处置管理规定》的决定(2016年)
-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防备和应急处置管理规定》的决定(2015年)
-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防备和应急处置管理规定》的决定(2014年)
-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防备和应急处置管理规定》的决定(201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防备和应急处置管理规定(2016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防备和应急处置管理规定(2015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防备和应急处置管理规定(201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防备和应急处置管理规定(201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防备和应急处置管理规定(2011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防备和应急处置管理规定》的决定(2019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防备和应急处置管理规定(2016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防备和应急处置管理规定》的决定(2018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防备和应急处置管理规定》的决定(2019年)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防备和应急处置管理规定》的决定(2018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防备和应急处置管理规定(2018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控制、减轻、消除船舶污染事故造成的海洋环境污染损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加入的有关国际条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内,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的应急防备和应急处置,适用本规定。
船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外发生污染事故,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污染的,其应急防备和应急处置,也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应急处置”是指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船舶污染事故时,为控制、减轻、消除船舶造成海洋环境污染损害而采取的响应行动;“应急防备”是指为应急处置的有效开展而预先采取的相关准备工作。
第三条
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的应急防备和应急处置工作。
国家海事管理机构负责统一实施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防备和应急处置工作。
沿海各级海事管理机构依照各自职责负责具体实施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的应急防备和应急处置工作。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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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6年)
- 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1991年)
- 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2004年)
- 安全评价与检测检验机构规范从业五条规定(试行)(2015年)
- 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督管理办法(2021年)
-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的决定(2018年)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等规章的决定(201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2004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网络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几个法律适用问题的批复(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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