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1号:实际资本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1号:实际资本(2021年) 发布机关 中国银保监会 效力 现行有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保险公司认可资产、认可负债和实际资本评估,明确资本分级标准,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所称保险公司,是指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经营商业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和外国保险公司分公司。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非寿险业务,是指保险公司经营的财产保险以及短期意外险、短期健康险和短期寿险。 第四条 本规则所称实际资本,是指保险公司在持续经营或破产清算状态下可以吸收损失的财务资源。实际资本等于认可资产减去认可负债后的余额。 第五条 实际资本的评估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第六条 银保监会根据资本吸收损失的性质和能力,对实际资本实行分级监管。保险公司应当准确计量各级资本,优化资本结构,提高资本质量。 第七条 本规则所称账面价值,包括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负债的账面价值。资产的账面价值是指保险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确认、计量的资产账面余额扣除资产减值、摊销或折旧后的金额;负债… 第二章 认可资产 第八条 在偿付能力监管目的下,保险公司的资产分为认可资产和非认可资产。 第九条 认可资产包括以下类别: 第十条 保险公司的下列资产为非认可资产: 第十一条 有迹象表明保险公司到期不能处置或者对其处置受到限制的资产,包括: 第十二条 除下列项目外,保险公司各项认可资产以账面价值作为认可价值: 第十三条 保险公司以物权方式或通过项目公司方式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应当按成本模式计量金额作为其认可价值。 第十四条 保险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权益法确定其认可价值。 第十五条 保险公司应当充分评估所持有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及时进行减值测试,足额计提资产减值。 第十六条 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应收分保准备金以账面价值作为其认可价值;寿险业务应收分保准备金应当按照《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3号:寿险合同负债评估》确认其认可价值。 第十七条 保险公司根据银保监会有关规定发行的应急资本,属于认可资产。认可标准由银保监会另行规定。 第三章 认可负债 第十八条 在偿付能力监管目的下,保险公司的负债分为认可负债和非认可负债。 第十九条 认可负债包括以下类别: 第二十条 保险公司的下列负债为非认可负债: 第二十一条 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保险合同负债以账面价值作为其认可价值;寿险业务保险合同负债的认可价值根据《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3号:寿险合同负债评估》确定。 第二十二条 保险公司的金融负债、应付及预收款项、预计负债、独立账户负债、递延所得税负债以账面价值作为其认可价值。 第二十三条 保险公司寿险业务的保险合同负债认可价值与公司最低资本之和,大于或等于公司全部寿险业务的现金价值时,不确认现金价值保证负债。保险公司寿险业务的保险合同负债认可价值… 第二十四条 当有证据表明,保险公司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预期在未来持续大于零时,保险公司应当在认可负债中确认所得税准备,即保险公司寿险业务的有效业务价值所对应的所得税义务… 第二十五条 保险公司发行的次级可转换债券以及没有赎回条款的次级定期债务和资本补充债券,按照下列标准确定认可价值: 第二十六条 保险公司发行的具有赎回条款的次级定期债务和资本补充债券,按照下列标准确定认可价值: 第二十七条 保险公司其他资本性负债的认可标准,由银保监会另行规定。 第四章 资本分级 第二十八条 保险公司的资本应当符合以下特性: 第二十九条 根据资本吸收损失的性质和能力,保险公司资本分为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 第三十条 核心一级资本应当符合下列标准: 第三十一条 核心二级资本应当符合下列标准: 第三十二条 附属一级资本应当符合下列标准: 第三十三条 附属二级资本应当符合下列标准: 第三十四条 银保监会有权根据审慎监管原则,指定某项资本工具所属的资本类别。 第三十五条 保单未来盈余是指保险公司现行有效寿险保单剩余期限所对应的当期确认的实际资本。保单未来盈余的计算公式如下: 第三十六条 保险公司应当根据保单剩余期限,对保单未来盈余进行资本工具分级,分别计入核心一级资本、核心二级资本、附属一级资本和附属二级资本。 第三十七条 保险公司根据第三十五条计算的保单未来盈余小于零的,应当直接调减核心一级资本。保单未来盈余根据第三十六条分级之后,分组保单未来盈余小于零的,在按资本报酬率折现前,… 第三十八条 保险公司开展长期寿险再保险,再保险合同3年内可终止的,不得确认该再保险合同对实际资本的影响金额。3年后方可终止且相关风险和资产真实转移的,再保险合同相应增加的实… 第三十九条 确认再保险相关的认可资产和认可负债时,分入人和分出人对同一再保险合同的合同性质、期限、所转移的风险和责任、重大保险风险测试结果等的认定,原则上应当一致。 第四十条 保险公司应当以财务报表净资产为基础,分析以下项目对实际资本的影响方向,通过调增或调减净资产计算得到核心一级资本: 第四十一条 保险公司各级资本应当符合以下限额标准: 第五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保险公司在2016年1月1日前发行的带有赎回条款的次级定期债务,其利率跳升大于100个基点但小于等于200个基点的,剩余期限按到期日计算,确定认可价值;大于20… 第四十三条 保险公司在本规则施行前发行的资本工具,按照发行时的监管规则确认所属的资本类别。 第四十四条 相互保险组织适用本规则。 第四十五条 境外国家(地区)的偿付能力监管制度获得中国偿付能力监管等效资格的,该国家(地区)的保险公司向其在中国境内的保险子公司提供的符合条件的非实缴资本工具可计入实际资本… 第四十六条 本规则由银保监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四十七条 本规则于2015年2月13日第一次发布,于2021年12月30日修订发布。本规则施行日期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