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1号:实际资本(2021年) 第一章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1号:实际资本(2021年)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保险公司认可资产、认可负债和实际资本评估,明确资本分级标准,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所称保险公司,是指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经营商业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和外国保险公司分公司。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非寿险业务,是指保险公司经营的财产保险以及短期意外险、短期健康险和短期寿险。 第四条 本规则所称实际资本,是指保险公司在持续经营或破产清算状态下可以吸收损失的财务资源。实际资本等于认可资产减去认可负债后的余额。 第五条 实际资本的评估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第六条 银保监会根据资本吸收损失的性质和能力,对实际资本实行分级监管。保险公司应当准确计量各级资本,优化资本结构,提高资本质量。 第七条 本规则所称账面价值,包括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负债的账面价值。资产的账面价值是指保险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确认、计量的资产账面余额扣除资产减值、摊销或折旧后的金额;负债… 目录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