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 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2021年) 发布机关 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海关总署、林草局 效力 现行有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效益,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国家… 第二条 本办法所述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专项,主要指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建设的高标准农田和东北黑土地保护、现代种业提升、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以及农业行业基础能力建设等项目,项… 第二章 支持范围与方式 第三条 高标准农田新建和改造提升项目的建设内容、建设标准根据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相关国家标准等要求执行。优先安排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统筹支持油料、… 第四条 东北黑土地保护建设项目的建设内容、建设标准根据国家黑土地保护工程实施方案、相关国家标准等要求执行。项目范围限定在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具有典型黑… 第五条 现代种业提升工程重点支持种质资源保护利用、测试评价、种业创新能力提升项目和制(繁)种基地。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中央单位和西藏地区项目的比例为100%。中央预算内投… 第六条 动植物保护项目包括动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进出境动植物检疫能力提升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中央单位和西藏地区项目的比例为100%;中央预算内… 第七条 农业行业基础能力建设项目重点支持农业科技创新、天然橡胶、直属垦区公用基础设施和数字农业。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中央单位和西藏地区项目比例为100%。中央预算内投资支… 第八条 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实行切块或打捆下达。各地在转发和分解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时,按规定采取适当方式安排相关工程项目。鼓励各地创新中央预算内投资使用方式,引导和带… 第三章 投资计划申报 第九条 申请安排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项目,必须完成相关前期工作手续,并已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以下简称投资在线平台)办理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手续,确保当年能… 第十条 对于农业农村部负责管理的地方项目(包括高标准农田、东北黑土地保护建设项目、现代种业提升、农业领域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以及农业行业基础能力建设),由地方各级农业农村… 第十一条 对于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林草领域)地方项目,由地方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地方林草主管部门,依托投资在线平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根据中央预算内投资年度项目申报要… 第十二条 对于安排中央单位投资项目,农业农村部、海关总署、国家林草局分别依托投资在线平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对履行完审批程序的项目,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送年度投资计划申… 第四章 投资计划下达与执行 第十三条 对于农业农村部负责管理的地方项目,由农业农村部负责汇总各省份年度农业投资建设需求,分省分类别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计划申请及绩效目标,并同步在投资在线平台(国家重… 第十四条 对于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林草领域)地方项目,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家林草局对地方上报投资计划进行衔接平衡后,联合将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绩效目标下达地方。 第十五条 对于安排中央单位投资项目,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有关部门报送的年度投资计划后,将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分别下达农业农村部、海关总署、国家林草局,同步下达绩效目标。 第十六条 投资计划下达后不得随意调整。因个别项目不能按时开工建设或者建设规模、标准和内容发生较大变化等情况,确需调整的,按照谁下达、谁调整的原则办理调整事项。 第十七条 各地在转发、分解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时要加强财力统筹,及时足额落实和到位地方建设资金。 第十八条 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费、基本预备费及项目管理费按照相关规定列支,从地方筹资中安排。 第十九条 项目建设应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项目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等环节工作,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十条 项目建设单位应当督促施工单位严格依据批准的实施方案按期施工,对项目建设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资金管理和生产安全负责。 第二十一条 项目竣工后,要严格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程序要求组织竣工验收。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建设任务及投资计划是否按批复的方案完成,是否随意变更项目建设地点、标准和主… 第二十二条 工程验收后,必须及时办理移交手续,明确产权,落实工程运行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制定管护制度,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 建立健全各项监管制度,逐级落实责任主体,明晰监管职责,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管理到位。各级发展改革、农业农村、海关、林草主管等部门要加强配合,密切协商,充分沟… 第二十四条 对于农业农村部负责管理的地方项目,农业农村部要加强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和绩效目标考核,每月10日前通过投资在线平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等将相关情况报送国家发展改革… 第二十五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海关总署、国家林草局适时对投资计划执行、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地方各级农业农村、海关、林草主管等部门负责本辖区、本领域投资项目日… 第二十六条 对于项目实施管理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中央预算内投资监督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于投资计划执行、项目管理、绩效考核情况较好的地区,在下一年度投资安排时给予适当倾…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海关总署、国家林草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本办法施行后,《农业生产发展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暂行办法》、《现代农业支撑体系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