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2021年) 第四章 投资计划下达与执行 第十八条 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2021年) 第十八条 第四章 投资计划下达与执行 第十八条 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费、基本预备费及项目管理费按照相关规定列支,从地方筹资中安排。 第十七条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