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的决定(二)(2010年)
发布机关
海关总署
效力
现行有效
为了适应加工贸易形势的变化,规范加工贸易有关业务,海关总署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13号发布,以下简称《办法》)作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