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的决定(二)(2010年) 四、 将《办法》第二十七条修改为: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的决定(二)(2010年) 本决定自2010年12月5日起施行。 四、 将《办法》第二十七条修改为: 本决定自2010年12月5日起施行。 四、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