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水利部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建设与运行管理暂行办法(2024年) 第三章 水利部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建设与运行管理暂行办法(2024年) 第三章 第三章 建设 第九条 主管单位根据水利部野外站建设发展方案,分批分阶段开展水利部野外站认定工作。 第十条 申请水利部野外站,须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第十一条 符合申请水利部野外站基本条件的依托单位按要求开展申请工作。水利部直属单位、共建高校、其他行业相关单位等可直接申请;流域管理机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所属单位,由… 第十二条 水利部野外站认定程序如下: 第十三条 纳入认定名单的水利部野外站,其依托单位应制定《水利部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建设实施方案》并报主管单位备案。依托单位须严格按照建设实施方案开展工作。建设期一般不超过两… 第十四条 水利部野外站建设任务完成后,由依托单位向主管单位提交验收申请。主管单位组织开展验收工作,结果报水利部批准。 第八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