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建设与运行管理暂行办法(2024年) 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水利部野外站认定程序如下:

依托单位填写《水利部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申请书》,并报送主管单位。

主管单位会同业务指导单位组织开展材料初审、专家评审、现场考察等工作,形成评审意见。

主管单位根据评审意见,提出水利部野外站认定建议名单,报水利部批准后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