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政法、军事、机关工作和其他法规的通知(1987年) 一、 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政法、军事、机关工作和其他法规的通知(1987年) 一、 一、 应予废止的军事、机关工作和其他法规目录(28件) 军事 序号 法规名称 发布机关和日期 说明 1 2 3 附: 军队退役、报废装备移交地方的办法 4 5 6 7 8 9 10 11 12 附: 关于中央国家机关职工宿舍冬季取暖补贴的规定 13 附: 关于一些国家机关、事企业单位租用招待所和购租社队房地产问题的调查报告 14 15 16 17 18 附: 国家档案局关于旧政权档案集中保管的意见 19 附: 技术档案室工作暂行通则 20 附: 国家档案局关于全国档案工作会议的报告 21 附: 关于“文化大革命”中形成的档案材料处理问题的报告 22 23 24 附: 关于苏联专家所需经费的预算标准及开支掌管办法 25 附: 关于向苏联专家收取房间清洁费与卧具费的规定 26 附: 关于通过政府途径所聘外籍教师在华待遇及归口管理问题的请示 27 28 附: 外国专家局关于调整外国文教专家工资问题的规定 附: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