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成立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的批复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组建方案(2009年) 二、
二、 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及职责分工
协调小组由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民政部、国家民委、监察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部、卫生部、人民银行、审计署、林业局、银监会、扶贫办等单位参加。协调小组成员包括:
组 长:姜伟新 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
副组长:穆 虹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丁学东 财政部副部长
罗平飞 民政部副部长
成 员:杨健强 国家民委副主任
郝明金 监察部副部长
贠小苏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
李干杰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
仇保兴 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
齐 骥 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
冯正霖 交通运输部副部长
鄂竟平 水利部副部长
高鸿宾 农业部副部长
陈啸宏 卫生部副部长
郭庆平 人民银行行长助理
余效明 审计署副审计长
祝列克 林业局副局长
王兆星 银监会副主席
王国良 扶贫办副主任
协调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协调小组确定。
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住房城乡建设部,承担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落实协调小组会议议定事项,承办协调小组交办的有关事项。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由仇保兴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齐骥同志兼任,成员由有关单位司局负责同志担任。
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