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成立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的批复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组建方案(2009年) (五)

(五) 跟踪掌握、汇总统计城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试点的执行情况。重大问题向国务院请示、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