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成立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的批复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组建方案(2009年) (二)

(二) 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确定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标准和规模,编制和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制定有关支持政策。配合有关部门提出煤矿棚户区改造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