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同意成立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的批复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组建方案(2009年) 二、 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及职责分工 (三) 国务院关于同意成立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的批复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组建方案(2009年) (三) 二、 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及职责分工 (三) 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中央补助资金规模和相关支持政策,编制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分配方案并下达补助资金,审核下达中央投资预算并按规定办理资金拨付,研究制定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对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监管。 (二)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