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成立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的批复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组建方案(2009年) (六)

(六) 监察部: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廉租住房建设、棚户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情况,查处违法违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