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成立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的批复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组建方案(2009年) (七)

(七) 国土资源部:拟定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的土地供应政策,监督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计划,加强项目用地审批与开发利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