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同意成立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的批复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组建方案(2009年) 二、 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及职责分工 (八) 国务院关于同意成立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的批复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组建方案(2009年) (八) 二、 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及职责分工 (八) 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卫生部:分别负责指导农村危房改造的村庄环境保护、道路建设、供水、改厕工作。 (七) 目录 (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