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全国对口支援三峡库区合作规划(2014—2020年)的批复(2014年)
发布机关
国务院
效力
现行有效
三峡办:
你办会同有关方面编制的《全国对口支援三峡库区合作规划(2014—2020年)》收悉。现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全国对口支援三峡库区合作规划(2014—2020年)》,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
全国对口支援三峡库区合作规划(2014—2020年)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