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全国对口支援三峡库区合作规划(2014—2020年)的批复(2014年) 国家有关部门要在生态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湖泊湿地保护与修复、自然保护区建设、风景名胜区建设、油气管道维护、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森林公园建设、地质灾害防治等方面,加大对三峡库区的支持力度,做好水源涵养地、生物多样性保护区、水土保持等工作;要在推进保护母亲河行动中,动员青少年和社会各界为三峡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献爱心、作贡献。支援省(区、市)要结合农村扶贫开发,重点支持库区生物质能综合利用、太阳能、省柴节煤灶等项目建设。

国家有关部门要在生态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湖泊湿地保护与修复、自然保护区建设、风景名胜区建设、油气管道维护、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森林公园建设、地质灾害防治等方面,加大对三峡库区的支持力度,做好水源涵养地、生物多样性保护区、水土保持等工作;要在推进保护母亲河行动中,动员青少年和社会各界为三峡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献爱心、作贡献。支援省(区、市)要结合农村扶贫开发,重点支持库区生物质能综合利用、太阳能、省柴节煤灶等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