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全国对口支援三峡库区合作规划(2014—2020年)的批复(2014年) 三峡库区发展主要依靠当地广大干部群众的自身努力和艰苦奋斗。库区县(区)政府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政府行为,创新服务方式,强化诚信意识和合作意识,营造公平、公开、公正的投资环境;要主动与支援省(区、市)加强工作联系和沟通,建立受援工作协调机制,强化对口支援合作项目立项、实施、竣工验收的全过程管理,全力做好受援服务工作。
三峡库区发展主要依靠当地广大干部群众的自身努力和艰苦奋斗。库区县(区)政府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政府行为,创新服务方式,强化诚信意识和合作意识,营造公平、公开、公正的投资环境;要主动与支援省(区、市)加强工作联系和沟通,建立受援工作协调机制,强化对口支援合作项目立项、实施、竣工验收的全过程管理,全力做好受援服务工作。
国家有关部门,支援省(区、市)政府,湖北省、重庆市和库区县(区)政府要做好本规划与三峡后续工作规划在实施中的衔接工作,在项目安排、建设内容等方面避免重复建设和损失浪费,充分发挥各项建设资金的效益。
库区受援区县与支援省区市
对口支援合作结对关系表
库区受援区县
重点结对支援省区市
夷陵区
黑龙江省、上海市、青岛市
秭归县
江苏省、武汉市
兴山县
湖南省、大连市
巴东县
北京市
巫山县
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
巫溪县
吉林省
奉节县
辽宁省
云阳县
江苏省
万州区
上海市、天津市、福建省、南京市、宁波市、厦门市
开县
四川省
忠县
山东省、沈阳市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
云南省、江西省
丰都县
河北省
涪陵区
浙江省
武隆县
江西省、云南省
长寿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渝北区
安徽省
巴南区
河南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