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全国对口支援三峡库区合作规划(2014—2020年)的批复(2014年) 支援省(区、市)要鼓励本地环保企业积极参与库区节能技术和环保技术的改造,以及电力、水泥等行业的烟尘脱硫脱硝技术改造,鼓励企业为库区开展节能环保技术的有偿服务;要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作用,动员群众以不同方式关注和参与库区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国家有关部门要支持对口支援双方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
支援省(区、市)要鼓励本地环保企业积极参与库区节能技术和环保技术的改造,以及电力、水泥等行业的烟尘脱硫脱硝技术改造,鼓励企业为库区开展节能环保技术的有偿服务;要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作用,动员群众以不同方式关注和参与库区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国家有关部门要支持对口支援双方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