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全国对口支援三峡库区合作规划(2014—2020年)的批复(2014年) 以库区中心城市产业园区为平台,建立利益共享机制,引导支援省(区、市)企业到产业园区投资建厂,不断增强制造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在坚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前提下,推动制造业集群发展。大力开展产品设计、品牌建设、产品营销和人才管理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科学引导对口支援双方进行产业园区共建。

以库区中心城市产业园区为平台,建立利益共享机制,引导支援省(区、市)企业到产业园区投资建厂,不断增强制造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在坚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前提下,推动制造业集群发展。大力开展产品设计、品牌建设、产品营销和人才管理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科学引导对口支援双方进行产业园区共建。

支援省(区、市)和湖北省、重庆市要充分利用各类招商引资平台,创新联合引资、互荐引资、发布招商信息方式,建立招商服务网络,共同办好库区各类招商推介活动。支援省(区、市)要结合自身的产业优势,对到库区投资的本地企业加强引导和服务。库区政府要为到库区投资的企业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提供优质的服务。

同时,三峡库区作为国家重点的淡水资源库,产业布局必须充分考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严格控制化工、医药、电子等污染较重的产业项目,禁止有可能发生重大污染事故的产业项目进入库区,以保护三峡水库生态环境。在规划设计和建设中严把安全生产关,当规划设计与安全生产发生矛盾时,要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生命至上”的原则,坚持安全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