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全国对口支援三峡库区合作规划(2014—2020年)的批复(2014年) 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负责全国对口支援三峡库区合作工作的组织领导。三峡办负责全国对口支援三峡库区合作工作的推动和协调,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工作重点,对年度计划实施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国务院报告;研究对口支援三峡库区合作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政策措施;负责建立由国家有关部门、支援省(区、市)政府、中央企业、受援省(市)和库区县(区)政府组成的对口支援三峡库区合作工作联络机制,组织开展信息沟通与交流;会同地方和有关部门,举办各种形式的对口支援合作活动。

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负责全国对口支援三峡库区合作工作的组织领导。三峡办负责全国对口支援三峡库区合作工作的推动和协调,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工作重点,对年度计划实施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国务院报告;研究对口支援三峡库区合作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政策措施;负责建立由国家有关部门、支援省(区、市)政府、中央企业、受援省(市)和库区县(区)政府组成的对口支援三峡库区合作工作联络机制,组织开展信息沟通与交流;会同地方和有关部门,举办各种形式的对口支援合作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