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联合接访工作的意见(2015年)

发布机关 信访局
效力 现行有效
为整合资源力量,方便群众反映诉求,及时就地解决信访问题,现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联合接访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 总体要求

二、 方式方法

(一) 分级分类接访。省(含省级)以下都要实行联合接访。认真贯彻落实依法逐级走访有关规定,分级受理职责范围内的来访事项,并按规定期限和程序办理。对越级上访的,不予受理,… (二) 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各地党委和政府领导、进驻部门领导干部要定期到联合接访场所接待来访群众。接访领导干部的姓名、职务、分管工作及接访时间,在当地新闻媒体和联合接访场… (三) 领导干部带案下访。对疑难复杂信访事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岗双责”的要求,由相关领导干部带案下访、协调化解,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化解情况要通过适当方式予以… (四) 推行视频接访。有条件的地方可在联合接访场所建立视频接访系统,搭建快捷高效服务群众的远程接访平台,开展预约接访,方便信访群众就地反映诉求,方便领导干部面对面听取意…

三、 运行机制

(五) 首办负责制。压实首办责任,及时受理,全程负责跟踪督办。信访事项处理全过程公开,接受群众评价,提高初访办理的质量和效率,确保第一时间、第一地点解决问题、化解矛盾。 (六) 联合会商制度。对涉及多个部门的信访问题,由主责部门或信访部门组织协调,相关责任部门参与会商,共同研究制定解决方案。对联合会商难以解决的疑难复杂信访问题,可提请本… (七) 信访听证制度。对社会关注度高、争议较大的信访问题,除涉及国家秘密及个人隐私的,可进行公开听证,以此促进问题解决、矛盾化解,实现息诉息访。听证会由主责部门或信访部… (八) 社会力量参与机制。组织律师、心理咨询师和专业社会工作者进驻联合接访场所,辅助做好法律援助、心理咨询和情绪疏导等工作。组织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定期到联合接访… (九) 教育疏导机制。通过多种形式,加强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教育,着力引导来访群众依法理性反映诉求,规范信访行为。为进驻警务室创造良好工作条件,支持配合依法维护信访秩序。对…

四、 组织管理

(十) 改善接访条件。按照方便群众、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环境友好的要求,改善接访环境,满足接访需要。 (十一) 健全规章制度。制定进驻部门和人员工作制度,明确职责任务和岗位要求。实行接访公开承诺,工作人员挂牌上岗。严格来访登记、受理办理、转送交办、督查督办、信息录入等工作… (十二) 加强日常管理。有关部门要把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实、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干部选派到联合接访岗位并做到人员相对固定,连续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年。对后备干部、… (十三) 严格责任追究。对接访过程中敷衍塞责、推诿扯皮,以及未按规定期限、程序受理和答复,引发群众重复来访、越级走访的,信访部门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