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联合接访工作的意见(2015年) 二、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联合接访工作的意见(2015年) 二、 二、 方式方法 (一) 分级分类接访。省(含省级)以下都要实行联合接访。认真贯彻落实依法逐级走访有关规定,分级受理职责范围内的来访事项,并按规定期限和程序办理。对越级上访的,不予受理,… (二) 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各地党委和政府领导、进驻部门领导干部要定期到联合接访场所接待来访群众。接访领导干部的姓名、职务、分管工作及接访时间,在当地新闻媒体和联合接访场… (三) 领导干部带案下访。对疑难复杂信访事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岗双责”的要求,由相关领导干部带案下访、协调化解,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化解情况要通过适当方式予以… (四) 推行视频接访。有条件的地方可在联合接访场所建立视频接访系统,搭建快捷高效服务群众的远程接访平台,开展预约接访,方便信访群众就地反映诉求,方便领导干部面对面听取意… 一、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