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2003年)
发布机关
证监会、国资委
效力
现行有效
各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
为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有效控制上市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