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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2003年) (四)

(四) 上市公司被关联方占用的资金,原则上应当以现金清偿。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条件下,可以探索金融创新的方式进行清偿,但需按法定程序报有关部门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