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2017年)
发布机关
公安部
效力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
为健全公安机关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落实普法责任,进一步做好普法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提出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