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2017年) (一)

(一) 健全组织机构。成立公安部普法工作办公室,由法制局牵头,警务督察局、审计局、办公厅(新闻中心)、人事训练局、宣传局、国内安全保卫局、经济犯罪侦查局、治安管理局、边防管理局、刑事侦查局、出入境管理局、消防局、网络安全保卫局、监所管理局、交通管理局、国际合作局、禁毒局、反恐怖局参加。各级公安机关和各部门警种要健全完善普法工作机构,切实加强对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