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2017年) (二)

(二) 加强监督指导。各级公安机关和各部门警种要加强对普法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的督促指导,形成工作机制,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考核标准,推动普法责任制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下级公安机关要及时向上级公安机关报告工作情况。要总结、推广普法工作的好方法、好经验以及优秀事迹、作品,选树先进典型,充分发挥以点带面、示范引领作用;对落后地方和部门警种要加强帮扶指导,提升普法工作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