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2017年) (四)

(四) 创新方式方法。在巩固机关橱窗、板报等基础宣传阵地的同时,探索运用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等新型普法载体。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优势,不断创新普法节目、专栏、频道。注重依托公安机关互联网门户网站和微博、微信、微视频、手机APP客户端等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活动。利用国家宪法日、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集中普法活动。依托现代信息技术进一步深化执法公开,打造阳光警务。加强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对内对外普法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