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2017年) (一)

(一) 加强内部普法。健全完善公安机关党委理论中心组学法和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定期集中安排专题法律学习,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加大执法培训力度,将有关法律知识作为公安民警入警培训、晋升培训、专业培训的重要内容,加强新出台法律法规的宣讲培训,强化执法实战培训,完善法律规定与实践应用相结合的教育培训机制。深化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制度,加强考试结果运用,严格落实执法资格与民警录用、岗位任职、晋职晋级、考核评优等挂钩,充分发挥执法资格等级考试以考促学、以考促用的积极作用。加强执法示范单位创建,充分发挥执法示范单位典型引路作用。强化执纪执法监督管理,针对纪律检查、现场督察、案件审核、执法质量考评、信访、审计等工作中发现的执法突出问题,加强反面警示教育,督促民警转变执法理念、提高执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