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价格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审查规则(2013年) 第二章 价格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审查规则(2013年) 第二章 第二章 案件审理 第六条 案件的审理采取以下方式: 第七条 采用本规则第六条第(一)项规定的方式审理的,会议成员包括: 第八条 采用本规则第六条第(一)项规定的方式审理的,审理程序如下: 第九条 采用本规则第六条第(二)项规定的方式审理的,审理程序如下: 第十条 案件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 第十一条 案件审理的处理意见包括: 第十二条 价格主管部门向当事人发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后,当事人在陈述、申辩或者听证中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当事人的意见;必要时,可以再次进行审理,重… 第五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