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2001年)
发布机关
中央宣传部、司法部
效力
现行有效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全国已经实施了三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取得了重大成就。法律常识极大普及,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紧密结合,广大公民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