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2001年) 1.

1. 针对实际,狠抓落实。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既要兼顾全面,又要突出重点,采取切实措施,防止形式主义,保证法制宣传教育真正有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