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2001年) 6. 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即12月4日,作为每年一次的全国法制宣传日。 五、 组织领导及保障措施 (二) 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2001年) (二) 6. 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即12月4日,作为每年一次的全国法制宣传日。 五、 组织领导及保障措施 (二) 各级党委宣传部门、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本规划的具体组织实施。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进一步健全办事机构,负责制定规划,并做好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工作。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所需经费应列入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保证工作的有效运转。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