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2001年) 1. 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2001年) 1. 1. 继续深入学习宣传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和党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学习宣传与公民工作、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努力提高广大公民的法律素质。注重培养公民的权利义务对等的现代法制观念,增强公民遵纪守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意识。注重提高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社会主义法制理论水平,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的能力。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99) (二) 目录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