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试行)(2018年) 第六章 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试行)(2018年) 第六章 第六章 军人着装 第一节 着装的基本要求 第六十三条 军人应当配套穿着军服,佩带军衔、级别资历章(勋表)等标志服饰,做到着装整洁庄重、军容严整、规范统一(军服的配套穿着和标志服饰的佩带见附录五,标志服饰的缀钉方法见… 第六十四条 军人工作单位发生变动,需要改变军种着装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十五条 季节换装的时间和要求,通常由驻地警备工作领导机构统一规定;驻地无警备工作领导机构的,由师(旅)级以上单位首长确定。 第六十六条 军队单位和个人不得自制军服,不得购买仿制军服以及标志服饰。军人不得变卖、拆改军服,不得将军服和标志服饰出借或者赠送给地方单位和人员。 第二节 作训服 第六十七条 军人在作战、战备、训练、执勤、遂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时,应当着作训服。其他需要统一着作训服的时机和场合,由旅(团)级以上单位确定。 第六十八条 着夏作训服时,通常不扣上衣第一粒钮扣,可以将衣袖上卷(穿着前,先将袖子向外翻卷至腋下缝处,然后将袖口以外部分向外翻卷至与袖口接缝处,再将袖口下翻盖住翻卷部分),… 第六十九条 着冬作训服时,应当将上衣拉链拉到顶,衣领对折外翻,扣好钮扣。 第七十条 着作训服,通常穿作战靴(裤口扣紧塞入靴内,系带扎紧塞入靴内);课外(业余)活动时,可以穿作训鞋(裤口扣紧)。参加训练、执勤、操课、检(校)阅或者携带武器、战斗装… 第七十一条 航空、航天、舰(船)艇、医疗、防疫、试验等特殊岗位工作需要时,应当配套穿着专用防护服或者工作服。 第七十二条 体能训练服,通常在体能训练、课外(业余)活动时穿着。 第三节 常服 第七十三条 军人在日常工作、学习、集体生活时,通常着常服。 第七十四条 春秋常服,通常在春季、秋季穿着;驻高原、寒冷地区的部队,冬季驻南方地区的部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统一穿着。海军军人着春秋常服时,由旅级以上单位确定统一着白色或者藏… 第七十五条 夏常服,通常在夏季穿着;春季、秋季驻南方地区的部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统一穿着。 第七十六条 冬常服、制式毛衣(绒衣)、棉大衣、常服大衣,通常在冬季穿着。春季、秋季驻寒区的部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统一穿着冬常服。着冬常服或者制式毛衣(绒衣)时,可以统一外穿… 第七十七条 着春秋常服、冬常服参加操课、检(校)阅时,通常扎外腰带。 第四节 礼服 第七十八条 军官参加下列活动,应当着军官礼服: 第七十九条 军官参加下列活动,可以着军官礼服: 第八十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仪仗队官兵执行仪仗司礼任务时,应当着仪仗队礼宾服。 第六十二条 目录 第一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