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试行)(2018年) 第六章 军人着装 第二节 作训服 第七十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试行)(2018年) 第七十条 第六章 军人着装 第二节 作训服 第七十条 着作训服,通常穿作战靴(裤口扣紧塞入靴内,系带扎紧塞入靴内);课外(业余)活动时,可以穿作训鞋(裤口扣紧)。参加训练、执勤、操课、检(校)阅或者携带武器、战斗装具时,应当扎编织外腰带。 着作训服佩带武器装具的相关标准和要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十九条 目录 第七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