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试行)(2018年) 第六章 军人着装 第四节 礼服 第七十八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试行)(2018年) 第七十八条 第六章 军人着装 第四节 礼服 第七十八条 军官参加下列活动,应当着军官礼服: 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组织的建党、建军、国庆和纪念抗日战争胜利等重大纪念、庆典活动; 晋升(授予)军衔仪式; 授予军旗仪式。 第四节 目录 第七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