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2021年)
发布机关
交通运输部
效力
现行有效
(2015年5月29日交通运输部发布 根据2016年9月2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7年5月23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8年10月20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根据2021年9月1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的决定》第四次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