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1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2012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2000年)
- 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13年)
- 关于修改《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2013年)
- 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11年)
- 邮政业寄递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20年)
- 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11年)
- 关于修改《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2013年)
- 邮政业寄递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23年)
- 邮政业寄递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20年)
- 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2016年)
- 赈灾包裹寄递服务和安全管理规定(2016年)
- 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管理规定(2014年)
- 邮政行业安全信息报告和处理规定(2014年)
- 关于修改《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2013年)
- 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1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维护邮政通信与信息安全,保护用户合法权益,促进邮政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管理、经营和使用邮政服务、快递业务及与此相关的安全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保障寄递渠道畅通和邮件、快件寄递安全,确保邮政企业、快递企业生产安全和邮政行业从业人员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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