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202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依法查处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加强网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证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以及通过第三方平台或者自建的网站进行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以下简称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行为的查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监督指导全国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工作。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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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2001年)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入《国际航标组织公约》的决定(2023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反补贴行政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02年)
- 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2019年)
- 中央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暂行办法(2006年)
-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管理办法(2000年)
- 中央分成水资源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
- 关于调整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2002年)
- 财政部关于上市公司国有股质押有关问题的通知(2001年)
- 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2022年)